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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18级法学班开展三农法律教学实践活动
作者:韩海  |  编辑:王向林  |  发布时间:2021-06-22  |  查看次数:[]

2021619日,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18级法学班赴张掖市山丹县霍城镇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农村法律服务教学实践活动。

19日下午,双方在霍城镇人民政府举行人文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并就祁连山地区环境保护实践工作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霍城镇党委书记王晓军、副书记冯钧、甘肃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韩海、教师李树栋、赵华、潘醒、尚凌晖老师、18级法学班全体同学参加了签约仪式和座谈会。

座谈会上,霍城镇党委书记王晓军表达了对人文学院法律系师生的欢迎,感谢人文学院选择霍城镇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并希望同学们情系三农,投入三农建设。霍城镇党委副书记冯钧给师生们介绍了河西走廊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并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气氛和谐热烈,大家收获颇丰。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背景下和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河西走廊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但是也存在着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以及环境执法难度大等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同学们进一步走访了自然保护区和村基层,宣传了生态保护的法律政策,也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

20日,结合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山丹县宣传部副部长王秀娟沿着习总书记视察山丹的路线,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历史课。培黎职业学院副院长张建红为大家介绍了学院的建立发展以及创始人路易艾黎先生的事迹,也深深打动了同学们。老师们也结合大三同学面对的实际问题展开了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学习理念的教育。同学们纷纷表示:为期两天的社会实践不仅学到了课堂上没有学到的知识,还使大家懂得了合作的快乐、团结的重要。更令同学们感动的是,实践过程中还与许多农大校友不期而遇,看到他们的努力付出和取得的工作成绩,同学们得到极大的鼓励,在这种特殊的亲切交流中,大家也升华了对母校的情感。


人文学院作为甘肃农业大学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重要阵地,在新文科培养理念指导下,一直非常重视对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在文科实践环节探索出许多创新方式,除了建设校内文科实训室外,还大力联动社会力量,加大横向教学实践环节,鼓励同学在实践中检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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